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科技新政30条”,按照《鄂尔多斯市技术引进后补助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平台奖补实施细则》和《鄂尔多斯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机构奖补实施细则》,经材料审核、实地验证和会议研究,现将拟支持单位予以公示。5家拟支持单位获得技术引进后补助资金共计554.4万元(见附件1),5家拟支持单位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科技服务机构认定奖补资金共计260万元(见附件2)。
公示期:2023年6月12日-6月1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逾期和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成果管理与转化科 0477-8589510
电子邮箱:eedscgk@163.com
附件: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