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鄂尔多斯企业在境内上市。对申请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市内企业,市政府分阶段给予1000万元奖补:对与中介机构签订财务顾问并支付全额中介费用的企业,给予中介费用 30%,总额不超过 50万元的奖补;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奖补;对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的企业,给予 100 万元奖补;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得受理的企业,给予 200 万元奖补;对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实现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 1000 万元剩余资金的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