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康巴什区企业挂牌上市,完成股改进入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天骏板”挂牌的奖励30万元。对康巴什区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给予1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内实现晋层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康巴什区“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境内外主要交易所(北京、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再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康巴什区企业直接在前述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康巴什区以外的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入康巴什区正常经营且依法在本地纳税的,给予500万元奖励。给予持股平台奖励,在康巴什区指定金融集聚区注册的员工持股平台,因企业上市发生“减持、并购、重组”等事项,在自主申报基础上按其对康巴什区的经济社会贡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促进康巴什区企业直接融资,对上市公司以配股、增发等方式实现再融资,以及实体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票据融资、股权融资(IPO除外)、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的,依申请给予融资额1%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该项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四是鼓励资本招商,经备案的基金投向企业后而将被投企业或项目引入康巴什区的,在公司注册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按照新项目在该基金中的实际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新落地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