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汇总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更便捷享受红利。
2023年以来,系列政策从减轻税费负担、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精准打出“组合拳”,有力有效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政策力度大受惠广
“2023年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作为减税降费支持的重点,延续实施了多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十分关注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大、受惠面广。”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经济学家汤继强表示。
根据《政策指引(2.0)》,在减轻税费负担方面,包含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六税两费”等12项优惠政策。全方位、多层次的税惠红利精准直达,切实为小微企业减负。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3年前11个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8125.09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受益最明显,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1203.37亿元,占比61.8%。
融资难、融资贵是小微企业普遍面临的难题。围绕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更好助力小微融资,十多项税费优惠精准发力。比如,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微企业发展对于增加就业创业、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真金白银’的税费优惠有效减轻了企业经营、融资等负担,对于稳经济、稳预期至关重要。”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表示。
全面支持创新创业
《政策指引(2.0)》收录了支持创新创业和重点群体创业的25项政策,涉及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多方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旭红表示:“系列政策涉及促进研发投入、鼓励创业投资、支持研发设备更新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等多方面,有效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能量。”
比如,在促进研发投入方面,我国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同时,允许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可享受政策时点。
在鼓励创业投资方面,将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允许依法备案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予以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系列政策普惠且易得,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让企业能更好地集中精力开展产品和技术研发,也能进一步调动相关机构和平台投资、服务科创企业的积极性。”创客总部合伙人陈荣根表示。
精准实现“政策找人”
好政策更需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介绍,税务部门根据不同行业、地域、企业类型、人员身份等,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识别、匹配和推送相应的政策内容,综合采取事前告知、事中提醒、事后跟踪的方式,进行“线上+线下”全流程递进式的推送,尽可能帮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都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
“新政策一出台,税收网格员就会及时推送并辅导我们操作。就拿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减免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政策来说,2023年上半年就帮助我们及时享受7.5万元的税收优惠。”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海景壹号海鲜酒店财务负责人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总局减税办常务副主任戴诗友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不断更新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进一步优化升级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不断提升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质效。 (经济日报记者 董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