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科发〔2023〕5号

各旗区、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鄂府发〔2021〕61号),按照《鄂尔多斯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实施细则》(鄂科发〔2021〕52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内容

对连续两年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为在鄂尔多斯市境内登记注册的2021年起连续两年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2021年和2022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5万元;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严重失信记录,企业在2021-202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印发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连续两年的入库公告文件(2021年和2022年);

(三)企业2021年、2022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体现研发投入)。

四、申报程序

各旗区、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动员本辖区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和《202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磊

联系电话:8589519 18147728285

电子邮箱:1429562352@qq.com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青春山街道民和路鄂尔多斯市科技局1111室

附件:1.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资金申报表

2.202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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